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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小学校长岗位职责
一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努力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的建设者和接班人。按教育规律办学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
二、团结和依靠教职工,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组织教师学习政治,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、职业道德、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,注意培养班主任、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,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。依靠学校党组织和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,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加强学校民主制度建设,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,实行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
三、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;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;领导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工作;领导和组织体育、卫生、美育、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;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;配合党组织,支持和指导学校的群众组织开展工作。
四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,努力促进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,相互配合,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五、行使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其它职责和权限。
阳光小学教学副校长岗位职责
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,协助校长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执行上级党委、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,协助校长领导教学工作,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、组织落实、检查和总结。
2、 协助校长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,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现,经常深入教学工作,提出教改和教研的意见,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。
3、 领导、督促、检查、评价、教学处主任、副主任的工作。
4、 制定、修改、完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。
5、 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,发现、培养典型,推广先进经验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6、 组织好教师队伍的培训和进修工作。
7、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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