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:教师文化的发展方向
教师文化是学校文化的主体组成部分、包括物质文化、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。其中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是教师文化的核心,对教育教学、课程实施有着最为显著的影响。
从制度与精神文化的层面探讨,狭义的教师文化是指教师群体在共同的学校环境里,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与发展起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。教师文化具有内隐、潜移性,内隐在教育者的内心,对受教育者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;同时又具有稳定性与可塑性,外显于校风、教风,渗透进学校的教育教学之中,直接左右教育教学的进程。
外国学者哈格里夫斯认为,教师文化可以分为四类:
个人主义文化 教师拥有强烈的独立成功观,很少干涉其他教师,他们不喜欢变革,也不愿与同事合作,避免与他人讨论变革。
派别主义文化 学校分裂为许多独立的团体,教师忠诚于、归属于某一个派别。派别内部成员之间联系紧密,但派别之间教师则漠不关心甚至相互竞争,因此学校中教师很难有共同的目标,革新也难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。
人为合作文化 教师之间的合作是由外在行政控制的,这是由某种正规而特定的科层程序强制的、可以预测的、局限于特定时空条件的合作。合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满足科层制度的要求,而不是学校实践的要求和个人的本意。
自然合作文化这是经过人为合作文化阶段后的更高级的合作文化。它是渗透在日常教学中的教师之间自发的、自然而然的合作。教师之间相互观摩学习,互相帮助,且积极参与课程实施,并在实施中主动探讨变革。
我们知道,无论是个人主义还是派别主义的教师文化,都是不利于变革的。只有合作文化,才利于教师的个人发展、学校教育的顺利开展以及革新活动的高效进行。其中,教师间自发的合作,才是教师文化的发展方向。
教师的合作,首先是教师的合作意识,主要表现在教育教学工作的相互交往中。教师超越自我的利益局限以及纯粹个人的反思,合作备课,协同施教,结组进行教育研究,从依靠科研专家转向教师之间的相互探讨。建立学习型的教师群体,构成共同愿景,一起分享成功和发展成长,从而提高教师整体的教学水平,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教师资源的潜力,适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,使教学走出“高耗低效”的困境,同时也促进了教师自身的职业发展与学校的大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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